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辑:党宣 时间:2019-01-16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686号)、学校相关考核文件及相关合同约定,现将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中上级文件规定不予考核的人员除外,其中涉密人员还需进行专项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按《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规定》(校人字〔2017〕1号)执行。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考核组织

按照考核工作权限,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实施;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的考核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实施;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机关党委负责实施;其他人员(含在站全职博士后)的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网上填写《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生成、打印。具体程序为:登录湖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湖北大学人事处网站右下角,用户名:职工号;初始密码:123456,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点击“考核管理”模块——填写“被考核人总结”(限1000字符以内) ——保存提交后用A4纸张正反打印。

2.单位考评。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拟定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等工作,并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

3.单位审核。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进行审核,向被考核人反馈审核结果,被考核人签署“被考核人意见”,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4.学校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

5.涉密人员专项年度考核程序:个人填写《湖北大学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单独发放),并按照《湖北大学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校保密字〔2012〕16号)等文件要求考核。

二、人才专项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除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外,还须参加专项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岗位合同中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湖北大学各类人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专项考评。由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组织个人述职、评议测评、拟定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并由教授(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署意见。

3.学院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教授(学术)委员会拟定的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进行审核,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学院向被考核人反馈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4.学校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

三、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1.人才聘期考核

根据各类人才计划(项目)聘任合同,2018年聘期期满者。

2.教师聘期考核

(1)2015年度入职,实行预聘-长聘制的教师(不含入职后已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

(2)2015年度晋升职称、转岗教师;

(3)2018年聘期期满的教师。

以上各类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1.各类人才重点考核聘期合同中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教师聘期考核按《湖北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14号)、《关于实施<湖北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校人字〔2018〕15号)执行。其中,2015年度入职教师还须按《聘用合同》中学校、学院另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3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聘期内各项考核内容情况,各类人才填写《湖北大学各类人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3),2015年度入职、晋升职称、转岗及2018年聘期期满教师填写《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公示。学院对被考核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院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校将被考核人的相关情况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3.分类考评。

(1)各类人才计划、项目聘期期满者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个人述职(非全职在岗人员可不述职)、评议测评、拟定聘期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并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署意见。

(2)2018年聘期期满教师、2015年度入职、职称晋升和转岗教师由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组织个人述职、评议测评、拟定聘期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并由教授(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教授(学术)委员会拟定的聘期考核等次建议意见进行审核,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学院向被考核人反馈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4.学校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其中省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相关说明

(一)按照校人字〔2017〕1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年度无科研成果者,其年度考核不得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应予以警示;参加聘期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者,其年度考核等次应分别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二)因我校为涉密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教职工须针对本人本年度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考核,如发生泄密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三)距退休年龄不满2个聘期的教师,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聘期科学研究考核,不参加者聘期科学研究考核可视同合格。

五、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涉及考核对象类别较多,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统筹组织安排,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年1月18日前

各单位布置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传达考核文件精神。

(二)2019年2月22日前

各单位完成各类人员考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

1.教职工年度考核(材料交至综合楼408室,联系人:雷恬漪,电话8866065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372331254@qq.com)

(1)关于本单位年度考核组织实施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应参加考核人数,考核组织过程,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2)《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18年度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通过湖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

2.教师聘期考核(材料交至综合楼408室,联系人:吕露超,电话8866065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87844033@qq.com)

(1)《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

(2)《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3)相关佐证材料。

3.各类人才专项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材料交至综合楼403室,联系人:刘晨晨,电话8866328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65580651@qq.com)

(1)《湖北大学各类人才年度考核表》;

(2)《湖北大学各类人才聘期考核表》;

(3)《湖北大学各类人才考核汇总表》(见附件6);

(4)相关佐证材料。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16日

联系我们

地址导航: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