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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辑:党宣 时间:2019-03-29 字号: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165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基金会2019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2019年(第十七届)设立:

(一)青年教师基金95项。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青年教师奖100名。 一等奖5名(自然科学类3名,人文社会科学类2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15名(自然科学类1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5名),奖金为人民币30,000元;三等奖80名(自然科学类5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30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二、推荐名额

2019年度教育部下达我校申报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数为3个,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人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人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院学术(教授)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每院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二)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国家级人才代表进行推荐评审,产生推荐人选后报学校审定;

(三)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4月3日下午5:00点前,将推荐候选人的书面报告(签字盖章)及《申报人才项目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3)报人事处(行政楼404室)。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晨晨   电话:88663582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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