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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辑:鲜文涛 时间:2020-03-12 字号: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年度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并向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格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弓|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选拔名额与程序

我省共选拔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16名。我校候选人名额为1名,各院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选拔程序如下:

(一)个人填写相应申报表格,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学院审查申报人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学校审查后向省人社厅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2020年3月18日前将《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165580651@qq.com,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坚持条件,认真做好此次遴选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刘晨晨 15927418663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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