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辑:鲜文涛 时间:2022-02-25 字号: 【大】 【中】 【小】

各有关学院: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各学院可最多推荐1人。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推荐人选综合材料一览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承诺书》(附件1、2),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形式审查清单》(附件3)对申报人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应着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结合审核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定推荐人选,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报有关部门。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2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4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rsc@hubu.edu.cn):

1.学院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2.《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推荐人选综合材料一览表》纸质版1份;

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承诺书》纸质版1份;

4.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通过申报人员个人报送,请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报送,并将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独装袋。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曾庆欢,88663582,13886008005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22年2月25日

联系我们

地址导航: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