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湖大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6-04-21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做好湖大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工作,根据学校﹝2013﹞3号、﹝2014﹞35号会议纪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对象及顺序

地下车位租售对象为已购买琴园小区住房的教职工。地下车位租售的顺序按琴园小区点房顺序进行。

二、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范围

地下车位编号共计367个,其中可出售车位即非人防车位155个(含无障碍车位9个);可出租车位即人防车位212个(含子母车位12个,可出租无障碍车位2个)。

三、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价格

地下可出售车位(非人防部分)出售价格为10万元/个,无障碍车位出售价格为11万元/个(不含车辆停泊服务费,服务费按照武汉市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武价房字﹝2004﹞135号)收取,30元/月/个)。

地下可出租车位(人防部分)出租费收取标准为200元/月/个(含车位出租费140元和车辆停泊服务费60元);子母车位为 350元/月/个(含车位出租费245 元和车辆停泊服务费105 元),无障碍车位出租费收取标准为220元/月/个(含车位出租费154元和车辆停泊服务费66元)。

四、报名及选车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 间:2016年4月21 日— 4 月28 日

申请者填写《湖大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申请表》交至各单位住房工作联络员,由各单位住房工作联络员集中送到地下车位租售工作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20室)。

(二)选车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5月(具体日期待定)

地 点:湖北大学二号体育馆

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一)学校成立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组 长:王世敏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尤聿忠 邓小刚 严精华 何应华 张运桥 张焱林(资产经营公司) 庹大猛 谢 鉴 谢玉平

(二)学校成立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相关机构

1.政策咨询宣传组:

组 长:何应华 尤聿忠 邓小刚

工作人员:徐 涛 居跃进 王立宇

主要职责:负责车位租售相关政策的咨询、宣传。

2.租售工作小组

组 长:张焱林(资产经营公司) 李圣贤 庹大猛

副 组 长:董 晖 杨艳华

主要任务:负责在选车位现场核实选车位人员的相关信息,负责组织租售人签署湖大琴园小区地下车位购买(选租)协议书;负责组织申请者进行选车位,并在购买 (选租)车位确认书上签字;负责按武汉市及湖大琴园小区开发商的要求,提交购买车位资格信息,办理网上签约、合同备案、纸质合同签署以及租售车位的相关工 作等,下设2个小组。

(1)预审及购买(选租)协议书签署小组

成 员:徐涛 万卫红 居跃进 张明文 夏克娅

主要任务:负责预审及签订购买(选租)协议书.

(2)选车位小组

成 员: 雷学军 汪 勇 许 明 高 珊 孙浩源 王立宇

主要任务:负责选车位工作及协调、租售车位合同的签署及备案。

3.财务工作组

组 长:谢玉平

成 员:财务处若干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现场收费工作及相关政策咨询、协助办理商业贷款。

4.监督组

组 长:谢 鉴 严精华

成 员:张仁焱、校工会工作人员一人

主要任务:负责琴园小区租售车位工作的监督工作。

5.技术保障组

选车位系统技术保障负责人:王时绘

网络保障负责人:张焱林(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投影仪及叫号大屏保障负责人:柯善祥

主要任务:负责按选车位工作要求提供技术保障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尤聿忠 张焱林(资产经营公司) 廖良才

(1)场地调配

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体育学院负责做好场地调课、设施借还及使用保障等工作。

(2)后勤服务

组 长:庹大猛 张焱林(资产经营公司) 曾祥英

资产经营公司负责车位显示大屏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负责选车位当天中晚工作餐的供应、现场开水供应。

后勤集团负责场地内外的水电保障、保洁、桌椅的布置及借还。为业主到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现场察看车位提供条件,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8:30——17:30。

校医院选派2名医护人员,承担现场医护保障。

7.治安保卫组

组 长:康 健

成 员:保卫处工作人员若干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选车位现场的工作秩序,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各二级单位应成立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工作组,指定专门的住房工作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按学校要求,此次选车位租售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业主,通 知业主时做好记录。如因工作疏忽导致通知不到位,责任自负,并组织租售者按序号到场参与选车位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好本单位车位租售者的合同签署及备案等。

六、工作要求

(一)琴园小区车位租售是学校重大民生工程,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宽、参与人员多、政策性强,需要全校上下统一行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相互支持。

(二)根据工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派员参与此项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选车位现场,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履责,若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5点半前将报名及选车位时间、地点、流程等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具有租售琴园小区车位资格的人员,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和去世教职工的家属。

各单位住房工作联络员负责将本单位选车位人员报名表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5:30前集中送到地下车位租售工作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20室)。

各单位负责组织完成好本单位车位租售者的合同签署及备案工作。

(四)租售人必须严格按照选车位工作流程和选车位须知等有关要求依序选车位。每步工作完成后才能进入下一步工作,严禁跳跃进行。

七、注意事项:

1.琴园小区地下室原设计规划车位为385个,现划线车位379个(含子母车位12个,一个编号子母车位含2个划线车位),减少了6个车位,原因是规划中的车位与地下室人防大门开启相冲突。

2.划线的可售车位中,有7个与原车位规划的方向不一致,并影响消防通道使用,作为临时停车位出租。车位编号为A081、 A082、A083、A084、 A085、 A086、A087。

3.为使选车位工作有序进行,要求先报名后按琴园小区点房顺序点车位。

4.可租车位第一年出租费一次性缴纳,由后勤集团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标识并授权。

5.可售车位确定用户后,业主到后勤集团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一年地下车位停泊服务费,并进行车辆进出地下车库授权。

6. 出租费及停泊服务费自车位选定后,自2016年6月1日起计,已办理地上停车交费的业主,费用余额可冲抵地下车位停泊服务费。

湖北大学琴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湖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扫一扫关注湖北大学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地址导航: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