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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湖北大学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财务处 作者: 编辑: 时间:2016-03-04 字号: 【大】 【中】 【小】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情况及主要职责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内,现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等3个校区,总占地2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5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6051平方米,馆藏中外文纸质文献225.1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73.8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68个。《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全国百强社科期刊。学校公共服务设施优良,拥有中国高校“百佳”食堂。2012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名单,2013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签署文件,共建湖北大学。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正、副教授620余人。学科专业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跻身世界高水平学科行列。学校设有18个学科性学院,本科专业77个。有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1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45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了35个领域)。学校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近20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700余人。

学校的主要职能是:

1、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3、发挥知识和科研优势,构建科研转化机制、主动把握前瞻社会问题,面向国家经济主战场,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所在地区乃至整个社会文化发展层次、经济发展层次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升;

4、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合理吸收借鉴外来文化,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文化传承和创新。

(二)机构设置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学科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直属单位、学校办公室等机关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学科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直属单位:通识教育学院,楚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培训学院(合署),图书馆,档案馆,湖北大学学报,湖北省教育自费留学服务中心,后勤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校医院(医改办),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机关职能部门:学校办公室、机关党委、保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合署),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合署),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合署),党委宣传部,工会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合作发展处(合署),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校团委(合署),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部(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合署),审计处,财务处,离退休工作部(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财务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财务收入75305.71万元,较2015年增加7455.55万元,增幅10.99%,具体明细为:

财政拨款收入56106万元,占收入总额74.50%,较2015年增加7454.90万元,增幅14.62%;

事业收入7000万元,占收入总额9.30%,较2015年增加625万元,增幅9.81%;

其他收入7000万元,占收入总额9.30%,较2015年增加138万元,增幅2.02%;

上年结转5199.71万元,占收入总额6.90%。

2、财务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财务支出75305.71万元,较2015年增加7455.55万元,按功能分类,全部用于高等教育,其中:

基本支出51,434.00万元,占支出总额68.30%,较2015年增加5759.27万元,增幅12.61%;

项目支出23,871.71万元,占支出总额31.70%,较2015年增加1696.28万元,增幅7.65%。

2016年预算共安排项目6个,总金额23871.71万元,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

5,966.00

高校基本建设专项

5,047.71

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经费

5,000.00

学生资助工作专项

7,166.00

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

152.00

不可预见费

540.00

(二)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公用经费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9.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49.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0.00万元。与2015年预算同口径比较,“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降30.50万元,降幅6.94%,主要为财政拨款预算公务接待费下降30.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科研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湖北大学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湖北大学2016年支出总表

3.湖北大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湖北大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5.湖北大学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湖 北 大 学

2016年3月4日

附件1:湖北大学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附件2:湖北大学2016年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附件3:湖北大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附件4:湖北大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附件5:湖北大学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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