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理论学习 > 正文

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省委工作对接会议在武汉召开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编辑:马文婷 时间:2018-10-08 字号: 【大】 【中】 【小】

9月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省委工作对接会议在武汉召开。中央第7督导组组长王伟光主持并通报进驻督导工作情况,省委书记蒋超良作表态发言。

王伟光表示,从督导情况看,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忠实履行直接责任,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通报进驻督导发现的有关问题反映后王伟光强调,下一步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突出“六抓”:一要抓“关键少数”,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级主要负责同志直到基层,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解决“上热、中温、下冷”“中间热周边冷”等问题。二要抓发动群众,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发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动,不断传导压力、传递信号、压实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三要抓“打伞”“拍蝇”,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把斗争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背后的“保护伞”,下功夫“揭盖子”“查伞子”,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四要抓深挖彻查,着力实施案件线索“三个大起底”,即对近年来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大起底”,对纪检监察机关已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重大案件进行“大起底”,对查否的重点线索“大起底”。五要抓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六要抓长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狠抓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把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建设抓好落实;紧紧抓住治理长江流域“两非”、农村“两堂”、城市“两贷”、市场经营、黑中介以及已经漂白的黑恶势力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整治。

蒋超良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试金石,不断强化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诚恳接受督导组的整改意见,对照党中央和督导组的要求,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照单全收,真抓真改。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以督导组提出的抓“关键少数”、抓发动群众、抓“打伞”“拍蝇”、抓深挖彻查、抓统筹协调、抓长效机制为重点,把整改措施清单化、具体化,把整改责任从严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坚持标本兼治,做到边扫边治边建,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补齐行业部门监督管理上的漏洞和短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防黑防恶、扫黑除恶的基层防线。

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全体成员,省领导马国强、黄楚平、王立山、曾欣,省高级法院院长李静、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武警湖北省总队司令员周旭光,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联系我们

地址导航: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