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 时间:2011-02-28 字号: 【大】 【中】 【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望取得新突破,一系列民生改革也进入攻坚阶段;放眼世界,全球经济复苏阴影犹存,地区热点此起彼伏,政治形势波谲云诡,安全局势依然严峻……既是大事多、要事多,亮点多的一年,也是难事多、考验多、挑战多的一年。2011年上半年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特点和发展脉搏,帮助大学生认清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新变化,以“十一五”取得的成就鼓舞人,以“十二五”新的历史使命激励人,引导大学生投身到实现“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上来,把思想统一到对党的高度信任和认同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上来。

根据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09]25号)及教育部《2011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现就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授课对象为2008、2009、2010级本科生和2009、2010级研究生。2007级本科生及2008级研究生组织学习《时事报告•大学生版》。

2.各学院、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和鼓励本单位具有中级职称或主任科员职级及以上人员(含近3年退休者)结合个人专长申报《形势与政策》课程有关专题。申报专题可参阅教育部《2011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面向全校学生主讲。专题授课时数计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或管理、教辅人员育人业绩档案,并单独核发课酬。

有意愿主讲《形势与政策》课程的人员可到各学院学工部门报名登记,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直接到宣传部报名(综合楼725办公室,联系人:韩凯,电话88663910)。请各单位于3月9日前将推荐的主讲教师名单及其拟主讲专题名称、专题简介(200字以内)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申报表附后)。

3.为拓展和丰富《形势与政策》课的形式和内容,宣传部将设固定时间、地点的“时事讲堂”供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各学院也可采取放映纪录片、时事影片等多种形式辅助《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

4. 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于第4周开始,第17周结束。宣传部将于第3周印发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讲教师名单和学习专题,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安排、组织,并于3月31日前将教学安排报宣传部备案。

湖北大学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协调小组

2011年2月28日

附1:湖北大学《形势与政策》主讲教师申报一览表

附2:教育部《2011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联系我们

地址导航: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